一、修订背景
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提出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和目标要求。在2024年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建成教育强国的战略目标。202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对教育强国建设进行战略部署。在此背景下,地理课程如何进一步体现国家意志、落实党和国家对教育的新要求是当务之急。
《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2017年版)》自颁布以来,得到了广大师生的高度认可。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反映出其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还需增强等问题。通过本次日常修订,希望解决普通高中地理课标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其科学性、指导性和应用性。
二、修订思路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修订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普通高中地理课标修订组(以下简称“修订组”)经过认真学习、研讨,确定了以下修订思路:
第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纲要》提出的任务要求,进一步理解和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面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检视普通高中地理课标中的有关表述、提法,与新精神新要求保持一致。
第二,对课标在实践中反映出的一些问题,以及课标修订过程中征求的各方意见,认真研判、吸纳、修改、完善,进一步提高课标的科学性、严谨性、适用性。同时,借鉴和吸收义务教育地理课标修订取得的一些成果。
第三,鉴于目前课程内容已经比较丰富,从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角度考虑,原则上非必要不增加课标中的“内容要求”,尤其是必修和选择性必修五个模块。有些教学方面的新要求,放在“教学建议”部分供教学参考。
三、修订的主要变化
(一)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全国教育大会及《纲要》的精神
一是明确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写入课程性质中。
二是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课标将这一观念贯彻始终,多次使用“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表述,并将“认同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为课程目标之一。
三是突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课标中结合不同模块内容,体现新的发展理念,如低碳绿色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等。
四是体现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课标在必修2中增加了“说明城乡融合发展的意义”内容要求。
五是突出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志。课标在选择性必修2的“帽段”及“内容要求2.9”中明确提出“一带一路”建设,强调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
六是增强对我国新时代伟大变革成就的关注。例如,在“教材编写建议”中,增加了“要适当引入新时代伟大变革的成功案例,以及我国国家发展战略的相关内容,展现我国在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方面的伟大成就”内容,进一步突出《纲要》中提出的课程思政要求。
(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是加强对科学教育的引导。地理学兼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性质,地理课程中除要保持和加强已有的地球科学相关内容外,还应突出科学思维的培养,承担起科学教育的责任。培养科学思维,首先要激发学生问题意识,促使学生会提问。从这一点出发,课标在“教学与评价建议”部分重新梳理了问题式教学,从“问题的提出”和“问题式教学的组织”两个方面提出建议,提示教师搭建问题、情境、任务一体化的内容组织架构,引导学生在地理学习中提升科学思维能力。
二是体现人工智能的相关内容。在“教学与评价建议”部分增加了有关人工智能辅助教学的表述,增强了时代性。例如,在“深化信息技术应用”中提到“可以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进行深度探究性学习,引导学生通过主动探索、深度推理、知识迁移与批判性思维的有机融合,形成高阶思维与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积极创建人机协调的学习生态,帮助学生体验基于互联网、人工智能的开放式地理学习方式,形成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线上线下学习状态”。
三是适当增加对跨学科学习引导的表述。跨学科主题学习在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中被明确提出,符合对人的综合素养培养的需要。本次修订在“教学与评价建议”中增加了相关表述,如“地理实践活动在真实的自然和社会场景中进行,强化学生与真实世界的联系,为跨学科学习提供机会。教师可有意识地发掘适合进行跨学科学习的实践活动”。
(三)优化学业质量
修订前,学业质量部分存在两个主要问题:一是高中地理学业质量一级水平与义务教育地理学业质量水平重叠;二是对学业质量结构的设计采用以模块内容为基础的方式,未能很好地体现学生综合性的学业成就。
修订组在学业质量修订专家组的指导下,力求解决这两个问题。
第一,思考并梳理了普通高中地理学业质量水平与义务教育地理学业水平的衔接关系,将原课标中的四级水平修改为三级水平,修订后学业质量的一级水平与原课标学业质量的二级水平基本持平,地理学科核心素养也同时由四级水平改为三级水平。
第二,进一步明确了学业质量在地理课程评价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重构了地理学业质量的思路和表述方式。基于学业质量是学生完成地理课程学习后学业成就的综合表现,对学生地理学业质量的测评,应该从地理学本质出发考虑,即从综合性、区域性、实践性三个方面,统整高中地理必修和选择性必修五个模块内容,整体测评学生完成地理课程学习之后,对地理的理解以及运用所获得的地理学科核心素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体的测评方法是分别从这三个方面设定学业质量测评点,每个测评点均分为三级水平,结合课程内容确定逐渐深化的测评要求,体现学习进阶思路。
对学业质量的表述,依据学业质量基本结构和“用中评”的理念,按照“在什么情境下,用什么、做什么、做得怎么样”的逻辑,对学业质量进行描述。针对“情境”,采用“结构良好的地理情境”和“结构不良的地理情境”的表述,适当区分情境的复杂程度。情境结构良好与否,取决于完成任务或解决问题的背景条件是否清晰、确定。“用什么”,指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需要用到的地理思想、方法,其背后蕴含着地理学科核心素养。“做什么”和“做得怎么样”,指运用相应的地理工具,在完成具体任务时所展现出的与核心素养水平相一致的典型表现。
(四)完善评价建议和学业水平考试建议
在评价建议部分主要做了两方面修改。第一,为加强对表现性评价在教学中的应用指导,对表现性评价部分进行了较大修改:一是删繁就简,侧重对表现性评价的设计进行指导;二是细化表现性评价案例,进一步加强指导性和操作性。第二,将“开展思维结构评价”并入表现性评价中,解决原课标中的思维结构评价与表现性评价不在一个层级上的问题。但是,思维结构评价作为表现性评价中的一种有效的评价方法,教师在教学中仍然可以使用。
在充分借鉴前期相关项目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理念、考试要素、试卷结构、命题蓝图、试题命制要求等内容进行细化,提高指导性。
(五)调整部分文字表述
一是调整地理学科核心素养育人价值的表述,使之与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更好地衔接,并与义务教育地理课标中对育人价值的表述保持一致;二是改写“四、课程结构”部分,将社会发展需求、地理学科体系、学生身心特点三个方面作为课程结构设计的依据,同时进一步厘清地理三类课程的关系;三是梳理每个模块“学业要求”的表述,使之与学业质量标准的表述更好地衔接。此外,对课标中语言、文字表达的逻辑性、准确性和可读性进行了梳理和打磨。
